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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恐怖悬疑 > 走尸档案 > 第三十二章发光体

我们三人大喜,立刻吹起了信号哨,哨子尖锐的响声,很快引起了周玄业二人的注意,由于视角原因,我们能看见他们,他们却看不见我,吹了半晌,谭刃才蹲下身发现了我们。

他俩站在难以下脚的冰川上,也不能做出太大的动作,只问我们往哪儿走。原计划是想顺着这条裂缝寻找出口的,但周玄业说他们在上面用望远镜看了一圈,没看见其它出口,恐怕没办法出去,为今之计,只能从这儿把我们拉出去。

众人都没有装备,这地方太高也太滑溜,靠手爬出去是不可能的。周玄业便出主意,说他和谭刃回去营地拿装备,让我们在原地等着别乱跑。我们自然没意见,便待在原地等待救援。

三人没什么事儿,自然就剩下聊天了,通过交流,我知道马胖子和Estelle也不是很熟,他们这个队伍是全国各地散拼起来的,这片雪域算是比较有名的无人区之一,再加上有很多诡异莫测的传说,所以他们才选定了这片区域作为目标,入山行程一共六天,终点就是小雨跟我说的那个湖泊温泉。

Estelle是美国人,自称是一名旅行家,给自己定了在五十岁之前走遍全球的目标,我问她你已经走过哪些地方了,她说:“中国……西藏、昆仑雪山。”

合着这地方是她走遍全球的第一站?这路线也真够诡异的,看样子她是打算先征服亚洲,不过根据Estelle之前的表现来说,她一个人想走遍全球,估计够呛,我劝她还是找个志同道合的同伴,或者走一些安全的地方,不要往无人区钻,她说:“你们中国人,真是没有一点儿冒险精神。”

我道:“人为什么一定要有冒险精神?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不好吗?”

她显得很震惊,不可思议的看着我:“人为什么要冒险?当然……人类怎么可能不冒险?我们的祖先,在冒险精神的驱动下,第一个接近了火;然后学会了使用火;它们不停的在冒险,捕获更加凶猛的猎物,获得皮毛;我们人类的历史,就是一场冒险。中国人,你可以不冒险,但你不能说冒险是件没有意义的事。”

说真的,她这句话说服我了。

在这半年中,我遇到过不少探险人士,一度很难理解,为什么会有人为了追求刺激,而去做一些冒着生命危险的事。但现在我不得不承认,estelle的这段话打动了我。

人类之所以会不停的进化,就是因为,我们的祖先,一次又一次走出安逸的环境,去挑战未知的危险,去获得更丰厚的奖品。或许人骨子里的热血和冒险因子,就是从祖先那里传承下来的。

马胖子鼓掌道:“没错,这就是冒险精神。小兄弟,那你们又是为什么到这地方来的?”

这话当然不可能之说,我迟疑了一下,想着撒个谎,但没等我说出口,马胖子突然站起了身,道:“你们说,这条冰洞是通向什么地方的?”

我顺着他的目光砍去,冰洞尽头是个拐弯口,向左弯曲,所以形成了视线的死角,后面是什么情况我也不知道。

但不得不说,美国人真的是个热爱冒险的民族,我们才刚刚经历过一段生死考验,estelle那活跃的冒险因子就燃烧起来了。我不由得深思,难不成西方人的血液,更接近人类祖先的血液?

我们中国人,难道真的缺乏冒险精神?细细想来,似乎还真是,冒险意味着牺牲,但同样意味着进步。我不能代表所以的中国人,但我自己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中国人,享受安逸,一些有风险性的决策,对我来说是个很大的难题。

所以,当estelle兴奋的说要去前面探一探时,我没有阻止她。人和人之间是互相影响的,不得不说,estelle刚才的一番话,带给了我极大的思考,或许,我也应该更加有冒险精神一些?

人一辈子,如果只蜷缩在一个安逸的环境中,没有人愿意面对风险,那么当危险真正来临的时候,我们又拿什么来抵抗?

面对危险,战胜危险,挑战和进步,或许就是冒险的意义。

于是我道:“咱们去看看,宝马,你留在这儿等我们。”

马胖子身材太吃力,这会儿根本不想动,挥手说:“去吧、去吧,两个冒险家,我就在原地歇会儿,累死我了都,现在还没缓过来呢。”当下我跟在estelle身后,两人顺着这条冰缝继续往前走,拐过左边的弯口时,只见前方开始变窄,裂缝的形状逐渐由圆形变为三角形,上方能透光的位置也完全消失了,里面顿时显得暗沉沉的。

estelle身上没带手电筒,眯着眼往里瞧,道:“有打火机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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