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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历史军事 > 明朝小仵作 > 第343章 秦元与孟武交手三

刚问完这话,吴雄就觉得这答案显而易见,——这曹汉民是偷偷跑到人家媳妇房里来的,到底心虚,就算听到什么响动,哪里敢跑出去观瞧?便把话一转,问道:“你怎么不摇醒柳氏,让她出去看看?”

“我摇了,不过我感觉她好象压根就没有睡着,因为我碰她的时候,感觉他全身都在发抖,我以为她害怕,心疼,就轻轻搂住她,她立即挣脱我的怀抱,推开了我。我说外面好象有声音。说是不是出去看看。她想了想,还是没出去,我们俩又这样坐着。又坐了一会,我说‘天快亮了,我是不是该走了?’她说等一等,她还是去看看再说。然后拉开门出去了,接着我就听到她在正屋的叫声,我以为刘虎又在打她了,气得什么都顾不得了,冲到了正屋,我一进去,看见柳姐一个人站在那,——当时走廊一角挂有灯笼,屋里能朦胧看见人,我走过去想问她,就觉得脚下黏黏的而且有点滑,然后闻到一股子血腥味,我低头一看,就看见地上躺着一个人,也不知道是谁,我吓了一跳,就听到柳姐说:‘他,他死了,你快走!’我更是大吃一惊,蹲下身看,发现尸体全身是血,脸上还盖了一块红色的手绢……”

秦元和吴雄又相互看了一眼,秦元插话道:“你进去的时候,死者脸上已经盖有红手绢了吗?”

“是的!”

“你碰过没有?”

“没有!”

秦元想了想,分析了一下曹汉民的口供,到目前为止,秦元还没有发现任何破绽,因为他合乎情理。

吴雄对曹汉民道:“你接着说,后来怎么样了?”

“我看那尸体很像刘虎,但是脸是蒙着的,所以我蹲下身,大着胆子想去揭开那红手绢看看到底是不是刘虎,却被柳姐一把拉住,把我拉出门外,让我赶紧走,最好出去躲几天。我那时候也慌了神,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,便慌慌张张往外走,柳姐追出来,让我等等,然后回正屋里取了一包银子出来塞给我。我那时也没了主意,便逃出了刘家,回到住处,天亮了之后,我发现鞋子上有血,就赶紧脱下来刷洗,完了晒干,然后穿着去跟掌柜的告假,当天就赶回老家了。”

秦元问道:“柳氏当时身上有没有血?”

“有血,身上沾有血污,我问她怎么了?她说刚才进屋踩在血泊上摔倒了。”

两人问完,吴雄吩咐将曹汉民押下去先关着。问皂隶怎么柳氏还没有带到。皂隶说已经带到了,只因两位元正在询问人犯,所以没敢打扰,在外面班房候着呢。吴雄吩咐将柳氏带进来。

柳氏进屋,一脸木然地站在那里。

吴雄冷声道:“曹汉民你认识吧?我们已经把他抓起来了!”

柳氏神情立即紧张起来,急声道:“不关他的事!这件事与他无关,你们不能抓他!”

“怎么与他无关?”吴雄冷笑道,“刘虎被杀那天晚上,他躲在你家里一整夜,你们两做了什么你们两心里清楚!当晚刘虎就死了,而你的身上和刘虎的鞋子上都有血,鞋底图案跟现场鞋印一致,证明你们两都在屋里,不是你们两杀死了刘虎又是谁?你们两如何勾搭成奸,谋害亲夫的?还不从实招来!”

秦元愣了一下,想不到吴雄已经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,不过转念一想,这个推论也非常符合常理,曹汉民虽然不承认有奸情,但是他脚上穿有柳氏做的鞋子,还有那么暧昧的鞋垫。案发当晚两人又在同处一屋,说不清道不明。最要命的,还是两人身上都有血迹,而且都承认当晚进了屋子,而刘虎被杀时又没有旁人在,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是二人合谋杀了刘虎,虽然柳氏身高证明她不太可能实施了行凶行为,但是曹汉民的身高没有问题。因此,吴雄得出这个结论,逻辑上是说得通的,而且也有证据证明。

柳氏脸色惨白,薄薄的嘴唇轻轻哆嗦着,道:“我们……,我们没有勾搭成奸,更没有谋害亲夫!”

“曹汉民都已经招供了!铁证如山,你还想狡辩?”

柳氏颤声道:“他承认杀人了?”

吴雄眼珠一转,点点头。

柳氏无力地扶住了墙壁,低着头,片刻,有泪珠从她脸颊滑落,吧嗒掉在地上。

吴雄和秦元互望了一眼,都没有说话,静静等着。

过了好一会,柳氏才抬起头,眼圈满是泪花,道:“他在说谎,他想帮我顶罪,人不是他杀的,是我杀的!”

吴雄和秦元两人都是精神一振,吴雄问道:“究竟怎么回事,从实招来!”

柳氏道:“没什么好招的,我恨他,所以想杀了他,晚上趁他睡着了,我就用铁棍打死了他。就这样。”

吴雄摇头道:“不对,你的个子那么高,如果是你打的话,会勾到帐幔的,肯定是曹汉民打的,你从旁帮忙,没错吧?”

“不是,与他无关,是我打的,我……,我坐在凳子上打的……,当时和他说话,拿了根凳子坐在床边,他不理我,翻身接着睡,我气急了,就拿起放在床脚的铁棍猛击他的头,当时我是坐着的,所以没有勾到帐幔!”

“那为什么床边没有发现凳子?”

“我……,我杀了他之后,把凳子拿开了放在一旁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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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把凳子放在一旁?为什么?”

“我……,我觉得凳子碍事,就拿到一边放了。”

“你都杀完人了,还有什么碍事的?”

“我也说不清楚,反正当时很乱,就这么放了。”

秦元插话道:“死者是躺在地上死去的,而且墙上有也有抛甩状血痕,说明死者曾经从床上下来,并成站立姿势被击中头部的,那时候,你是站着打他还是继续坐在凳子上?”

“是站起来打的,他一爬起来,我就站起来了。打了几下,他就倒地了。”

吴雄问道:“曹汉民呢?你杀人的时候,他在那里?”

柳氏迟疑了一下,道:“我不知道他在哪里。他没在我家,是第二天我告诉他的……”

“说谎!”吴雄厉声道,“曹汉民已经交代,当晚他和你在你屋子里过了一夜!而且是你叫他去的,你们两在屋里坐了一夜!你为何说他没有在你家!”

柳氏愣了,道:“这是他说的?”

“当然!要不要叫他来跟你对质?”

“不……,不用了,那天晚上,他是在我屋里来着。”

“什么时候去的?又是什么时候离开的?”

“天黑的时候来的,大概五更天走的。”

“深更半夜的,他什么会到你屋子去?”

“我害怕,所以叫他陪我……”

“你害怕?你不是经常一个人住在哪里吗?有什么害怕的?再说了,你丈夫跟别的女人就在正屋,院子里还有人,又有什么可怕的。”

柳氏抬眼帘看了看吴雄,低下头,迟疑片刻,终于涩涩地说道:“我……,我喜欢他,晚上睡不着,所以想让他陪陪我……”

“嘿嘿!”吴雄笑道,“好一对奸夫**,还说你们没有勾搭成奸,这不是招认了吗!说罢,你们当晚还做了什么?”

“没有做什么,就静静地坐着,我只想让他陪陪我。就这样,别的我也不曾敢想。”

“谁知道你们想了还是做了,这件事缓缓再说,你先说案子,——你杀了人之后,让他逃走避避风,是这样的吗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你杀人的时候,他在旁边吗?帮手没有?”

“他没有,他当时在厢房里睡着了。根本不知道这件事。”

“死者脸上的红色手绢,谁盖的?”

“是我,”

秦元听了,皱了皱眉,手绢上的指纹不是柳氏的,这就奇怪了?

想了想,秦元问道:“你打死刘虎用的铁棍,从哪里拿的?”

“为了杀他,我事先准备的。”

“你从哪里准备的?”

“我……,我买的。”

“那家铺子买的?多少钱?”秦元穷追不舍。

柳氏显然没有想这么细,想了想,道:“很久以前就买的,我忘了才那家铺子买的了。”

“不对,你刚才说了,你为了杀他,才准备的铁棍。这么说,你很早以前就准备杀他了?”

柳氏缓缓点头:“从他开始跟别的女人鬼混开始,我就想杀掉他了!所以买了铁棍。”

“你把铁棍放在哪里?”

“就放在我住的厢房的炕头下面。”

“这铁棍你用东西包了吗?”

“包?呃——,没有,就是那样的。”

“铁棍一端包什么布之类的没有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你肯定?”

柳氏瞧了秦元一眼,犹豫片刻,才点点头。

秦元对吴雄道:“先把她关起来吧。”

吴雄吩咐禁卒将她押下去。人押走之后,吴雄问秦元:“大人,你怎么看?”

秦元道:“她在说谎,铁棍一头分明包了东西,才没有留下血迹,因为凶手将包裹的布之类的带走了,柳氏看到的只是没有包布的铁棍,所以她说没有包,从这一点看就可知她在说谎!”

“可是,她说她是坐在凳子上打的,这可以解释帐幔上为什么没有血迹这一点,先前我们也是因为这一点就没有怀疑柳氏作案,现在她自己的解释完全可以说得通,那我们原先的推测就站不住脚了,——她坐着可以打死者的,说明她有作案的可能!那铁棍上包有布这一点也是我们推论的,如果能找到合适的解释理由,一样可以证明她没有说谎,人就是她杀的!”

秦元道:“你说的未尝没有道理。呃——,这样吧,我们来做个测试,就知道人究竟是不是她杀的了!”

“测试?怎么测试?”

“案件还原!”秦元道,“就是让柳氏按照她自己说的方式用铁棍模拟一次行凶过程,看现场遗留的血痕,是否跟她说的一样。如果基本吻合,就证明人很可能是她杀的,如果不吻合,那就证明她在说谎。”

“这个……,能还原吗?”吴雄从来没有进行过这种测试。

“试试就知道了!”秦元笑道。在现代社会案件侦破中,秦元他们刑警队经常要进行这种模拟测试,以确认嫌疑人说的是否符合实际。

秦元吩咐捕头石猛用布带做了两个颜料包,里面装着棉花,用红颜料水浸泡过,其中一个用木棍挑着,高度跟死者一样。

吴雄和秦元带着捕快们押着柳氏又返回了她家。家里现在只有她一个人,所以捕快传讯她的时候,她已经把房门关上了,当下掏出钥匙开了门,进屋来到院子。

秦元吩咐捕快将颜料包放在床头,也就是发现床头血泊的枕头位置。秦元让人准备了一根跟作案的铁棍长短轻重一样的铁棍,交给柳氏,道:“你现在把你当时怎么打躺在床上的刘虎的,重新照做一边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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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氏迟疑片刻,道:“当时我很紧张,屋里又比较黑,看不太清楚,究竟是怎么打的,我已经忘了。”

“你坐在凳子上打这一点,没有忘吧?”

“这个当然记得,我是说做当时究竟坐在床边的什么位置,我忘了。”

“这个好办,咱们就把凳子按照一般可能的位置摆放,多摆几个地点,你一个个测试。”

于是,凳子按照可能的位置摆放了几处,柳氏分别坐下,然后用棍子多次击打床头沾了红色颜料的包裹。沾了红颜料的铁棍随着柳氏扬起的铁棍,将粘附的颜料在帐幔上飞洒,形成一道道的血痕。

随后,秦元又把另一个用木棍挑着的包裹立在地上,也就是从墙上飞洒的血痕判断死者应该站立的位置,让捕快蹲在地上,手握木棍,再让柳氏站在墙对面,用铁棍猛击沾有红色颜料的包裹。

因为从案发现场墙上血迹的形状判断,墙上血迹是呈扇形飞洒的,由此可见,当时铁棍击中头部是正侧位右上方向左下方击中的。

秦元让柳氏击从各个不同的站立角度击打之后,在墙上又留下了一道道血痕。

测试完毕,秦元让所有人退出屋外,说自己要用法术查看。于是,所有人都退了出去。

秦元关上房门,自己慢慢比对帷帐里和墙上的血痕,发现有很大差异,柳氏击打后飞洒的红色颜料,跟现场血痕行走路线不同!

也就是说,按照柳氏的身高,无论是坐着,还是站着,击打出的飞洒血痕,跟现场的都不一样,由此可以推断,死者不是柳氏打死的!

秦元把吴雄叫了进来,说了自己查出的结果。

吴雄道:“既然不是她,那就一定是曹汉民,我先前就怀疑是曹汉民,把他也拿来测试一下吧?”

“不行,测试只能印证人犯说的话是否符合常理,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。所以,如果曹汉民不承认杀人,就算我们让他进行测试,结果跟凶案现场一样,仍然不能证明他就是凶手,因为个子差不多的人,击打出来的痕迹都是差不多的,无法进行同一认定的。”

吴雄道:“要让他承认也不难。”

“哦,你准备怎么办?”

“瞧我的就行了!”吴雄神秘一笑,推门出来,吩咐将柳氏押回大牢关押,然后回到大牢,提审曹汉民。

曹汉民戴着木枷,坐在凳子上,有些茫然地瞧着他们俩。

吴雄将几张供词递给他:“喏,看看吧,这是你柳姐姐的供词!她已经承认是她杀死她丈夫的,因为她对丈夫已经彻底绝望了。”

曹汉民颤抖着手接过供词,诺诺道:“我不认识字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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